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进攻的新形势,要求解放区更加普遍深入地开展土地制度改革。正如毛泽东指出:“如果我们能够普遍地彻底地解决土地问题,我们就获得了足以战胜一切敌人的最基本的条件。”
从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五四指示)到1947年下半年,解放区2/3的地方已基本上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但还有1/3的地方没有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已进行改革的地方,有的也不够彻底。为推动解放区土改运动进一步发展,1947年7月至9月,刘少奇在西柏坡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并于同年10月由中共中央批准公布。
《中国土地法大纲》是一个彻底反封建的土地革命纲领。它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这个大纲公布后,解放区各级领导机关派出大批土改工作队深入农村,发动群众,组织贫农团和农会,控诉地主,惩办恶霸,分配土地,迅速形成土改热潮。
土地制度改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从根本上摧毁中国封建制度根基的社会大变革。它让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进一步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他们利益的坚决维护者、因而自觉地在党的周围团结起来,这就为打败蒋介石,建立新中国奠定了最深厚的群众基础。
在开展土地制度改革的同时,各解放区针对一些地方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思想不纯、作风不纯和成分不纯的问题,进行了整党工作。整党的基本内容是:通过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和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采取党内党外结合等办法,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经过整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都有很大进步,党同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为争取土改和战争胜利提供了重要保证。
(本文来源于人民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联合出版的《中国共产党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