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定》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至8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028-63067015;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大厦A栋。(联系人:李键)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