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定》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18111611372;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369号两江国际A栋。(联系人:龚先生,18111611372)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docx
四川蜀道高速公路集团公司
2023年11月28日